陕北民歌版权官司:退休干部历时六年终胜诉,区政协办刊登致歉声明

快报 2024-05-07 09:06 阅读:13

六年官司终于落下帷幕,一场关于陕北民歌版权的官司引起了广泛关注。原告李发源,一名64岁的退休干部,历时多年编著了《陕北情歌》和《陕北民俗歌谣精选》两本民歌书籍。然而,榆林市榆阳区政协组织编纂的《榆阳文库•民间歌谣卷》却大量使用了李发源书籍中的内容,引发了侵权纠纷。

经过多轮诉讼,2024年3月底,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榆阳区政协办侵犯了李发源的著作权。法院要求榆阳区政协办停止侵权行为,登报致歉并支付李发源15万元的赔偿金。这也意味着,李发源成为了这场官司中的最终胜诉者。

在榆阳区政协办刊登的致歉声明中,他们承认在2016年版的《榆阳文库•民间歌谣卷》中未经许可使用了李发源的作品,对此深表歉意并郑重道歉。这份声明在《榆林日报》上刊登了七天,以示诚意和歉意。

李发源表示,虽然看到了榆阳区政协办的致歉声明,但尚未收到赔偿款。他表示将按照法院判决执行,同时计划公开出版《陕北情歌》和《陕北民俗歌谣精选》,将这些珍贵的陕北文化遗产传承给后代。

这场历时六年的官司,经历了三轮诉讼、六次裁判,最终以原告李发源胜诉而告终。这起案件也引发了对著作权保护的广泛讨论,为侵权行为敲响了警钟,也为著作权的维护树立了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