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机构布局消费金融领域也并非十全十美,值得注意的是

商业 2020-01-18 09:22 阅读:76

2019年,“去通道,控地产”贯穿信托行业始终。

去年7月,银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房地产信托领域的风险防控,对部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速过快、增量过大的信托公司,银开展了约谈警示,要求这些信托公司控制业务增速,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去年8月份,银向各银保监局信托处室下发了《中国银信托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半年信托工作的》坚决遏制房地产信托过快增长、风险过度积累的势头。

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三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余额21.99万亿元,较二季度末下降5376.9亿元,环比下降2.39%

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数据显示,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1月3日,四季度共有60家信托公司募集成立集合信托产品6072款,环比增加9.99%,募集资金4882.25亿元,环比下滑4.49%。

用益信托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喻智指出,在强趋势下,2020年的房地产信托业务或将继续萎缩,业务转型仍需时间

面对主营业务受限、转型压力大难题,不少信托公司打起了消费金融的主意。

信托业协会调研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已经约有40家信托公司进入消费金融市场,信托业合计开展消费金融信托余额近3000亿元,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增长空间广阔,无疑最具吸引力。须知,在整个消费金融领域,信托公司的市场占比仅为1%

中国信托业协会认为,总体而言,目前信托公司在消费金融领域的信托规模仅1千亿元左右,相较于整个消费金融约9万亿的市场规模,信托行业在该领域的布局渗透率偏低,业务增长空间大,信托公司积极布局消费金融领域大有可为。

除增长潜力巨大外,信托公司布局消费金融,在资金募集与放贷杠杆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在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看来,信托公司一方面具有牌照优势,与其他非银行机构参与消费金融业务相比,具备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另一方面,在资管新规下,相较于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信托公司的放贷资格具备较大的利用价值和施展空间,信托公司开展此类业务有一定的优势。

考虑到持牌消金公司受限于10倍放贷杠杆约束,信托公司则不受此影响。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办法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消费金融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其资本充足率最低为10%—12%。因此,持牌消金公司杠杆上限为10倍。

面对放贷规模突飞猛进的情况,不少持牌消金公司不得不借助注册增资、业务合作等方式,以满足要求。仅2019年,就有10家持牌消金机构增资65.72亿元。

但增资形势一片大好背后,并非所有消金机构都在去年表现良好。

伴随美利金融旗下品牌有用分期一案被定名为“1105”特大涉黑网络套路贷专案,作为资金合作方的湖北消费金融、晋商消费金融,与借款人之间的纠纷逐渐暴露。

加上招联消费金融业绩放缓,华融消费金融去年上半年由盈转亏,苏宁消费金融、长银五八消费金融亏损幅度扩大,北银消费金融仍未摆脱亏损。

与消费金融公司、助贷公司合作,成为最常见的做法。

例如,云南信托与卖好车、农分期、信而富、微贷网、维信金科、小赢理财、大搜车、优信等合作。

外贸信托与中腾信、维信金科、捷信消费金融、紫金普惠、赫美小贷、飞贷、金融联等合作。

渤海信托与万达共富、找钢网、量化派合作,中信信托与小赢科技合作,国民信托与二三四五合作。

去年7月,国内首家信托系消费金融公司—中信消金正式开业,背后就有中信信托的身影。

此外,据自媒体消金界报道,云南信托被业内称为“消金布局最广”也是“路子最野”的信托机构。

上证报曾报道称,云南信托的消费金融业务目前位居行业第一梯队。同时,其普惠金融服务已覆盖供应链金融、物流、教育、三农、社区金融、小微金融等15个场景,服务逾1000万客户。

值得注意的是,信托机构布局消费金融领域也并非十全十美。信息与风控体系,就是最典型的问题。

从信息建设来看,信托机构要落后于其他金融机构,其采用的信息与消费金融业务不匹配,需要重新投入资金、招揽人才、研发专利

然而,信息的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功,在完成后还需要两三年左右的磨合与积累。

此外,信托机构的过往风控经验,并不适用于消费金融业务

信托领域的特质是,投资起点为上百万,风险更为集中。而消费金融领域的特点是,单笔金额小,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风险相对分散。

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陈海彬指出,与传统的信托风控完全不同,信托公司如果自主开展消费金融业务,需配备专门的业务。

大型信托机构有资金、人才与科技方面的优势,足以支撑解决上述问题。但对受限于规模的中小信托机构来说,通过外部机构科技赋能的方式,在个人征信、支付清算、贷中监控、贷后智能策略建设方面快速积累用户消费行为等数据,升级风控逻辑和风控模型,在消费金融领域建立先发优势,未尝不是一种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