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卫战也一直是惠州市的工作重点,公开进行处罚

健康 2020-01-18 15:45 阅读:64

文/羊城派记者 林海生 通讯员 张瑞

惠州素有山水城市之称,山好水好环境好已被市民所熟知,“环境保卫战“也一直是惠州市的工作重点。日前,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通报十大环境污染典型案例,公开进行处罚。

案例一 运输期间丢弃、遗撒工业固体案,责令清理并罚5000元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大亚湾西区上杨村委会旁边空地丢弃了几个黑色塑料袋,塑料袋内为废抹布和手套。2019年1月21日,大亚湾分局查实是惠州市星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丢弃、遗撒的工业固体,重约231公斤,立案查处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责令其清理丢弃、遗撒的工业固体,并处以5000元罚款。

案例二 排污水进化粪池有意规避,罚5万拘留负责人

惠州市环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20号,主要从事纸包装箱印刷。2019年1月23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将洗手或洗桶产生的水墨废水排入化粪池及雨水管道中。大亚湾分局立案查处了该公司以规避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并将该案移送门,公安机关对该厂相关责任人实施了行政拘留。

罗马酒吧位于惠东县平山街道,经营中没有有效控制播放的音乐,音乐声外传扰民。2019年3月18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对罗马酒吧进行执法检查和监测,立案查处了该酒吧噪声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整罚款。依据2019年3月21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惠东环责改〔2019〕008号惠东分局3月26日对罗马酒吧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复测,复测结果显示该酒吧噪声仍然超标排放。惠东分局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处以5000元罚款。

案例四 私设暗管排污,罚10万拘留负责人

惠州市能发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惠东县大岭街道,法人为周干雄,主要从事生猪养殖。2019年2月28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养猪废水进入沼气池(约560m³)后,经一条地埋式的排污管道(暗管)排放至大门旁的灌溉渠,监测结果显示多项指标超标。

惠东分局立案查处了该公司通过私设暗管排放水染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并将案件移交门,门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实施了行政拘留。

案例五 无名电泳厂直排废水,现场查封拘留经营者

该无名电泳厂位于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布心路环城街218号的三联手袋厂内,经营者为邓浪金。2019年8月28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没有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电泳槽废水溢出直排外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多项指标超标。仲恺分局现场查封了该厂的电源箱;将该案移送门,门对该厂经营者实施了行政拘留。

案例六 非法清洗、热处理加工电子元件,移送公安拘留经营者

该非法清洗、热处理加工厂位于仲恺高新区沥林镇英光村,经营者为王庆军,主要从事电子元件清洗、热处理加工。2019年8月28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没有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清洗水槽废水直排厂外雨水沟,监测结果显示多项指标超标。仲恺分局将该案移送门,门对经营者实施了行政拘留。

案例七 有排污处理设施还直排污水,罚10万拘留负责人

鸿益织带厂位于惠阳区新圩镇长布村,经营者为梁敏贤,主要从事织带制品生产加工。2019年7月22日,新圩镇政府检查时发现,该厂利用一根绿色软管将该厂调节池内废水抽至厂内雨水渠,直排外环境,立即上报给惠州市生态环境惠阳分局和惠阳区公安分局。惠阳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持有排污许可证,建设有配套废水及废气处理设施但停止运行,利用软管偷排生产废水,监测结果显示多项指标超标。惠阳分局现场查封该厂织带车间配电箱,立案查处了该厂通过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惠阳区公安分局现场对该厂2名责任人实施了行政拘留。

案例八 废水直排,将追究负责人刑事责任

荣晖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位于惠阳区沙田镇长龙岗工业区,法人代表为林晖,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制造。2019年10月2日凌晨,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持有排污许可证,中间水池设有3寸PVC塑料胶管,将废水排放至外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多项指标超标,严重污染环境。

惠阳分局现场查封该公司两条自动化二次铜处理生产线电箱,将该案移送门。门将追究该公司2名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案例九 非法电镀厂污染环境,将追究经营者刑事责任

该非法电镀厂位于惠城区小金口金罗路,厂区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经营者陈兴胜,主要从事镀镍生产。2019年9月11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会同小金口派出所、小金口环保办对该厂联合执法检查,发现现场有员工2名,镀桶14个,查实该厂非法向水体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惠城分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追究该厂经营者的刑事责任。

案例十 屠宰场直排异味气体,负责人被拘留

龙门县皇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县城中心屠宰场分公司位于龙门县龙城街道,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加工。2019年6月23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入河排污口时发现,该屠宰场将厌氧池废水通过厌氧池内的排泥管和软管直接向总排口排放,水质黑色带异味,表面有明显泡沫。龙门分局立案查处了该公司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从中间工序偷排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罚款46万元。龙门分局将该案移送门,门对该屠宰场废水处理设施负责人付某实施了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