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喜运,死缓、终身监禁

快报 2019-12-27 17:59 阅读:64

据烟台中院,12月26日上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公开宣判 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等贪污、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

对被告人姜喜运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对被告人赵春英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对被告人张文凯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对被告人孙金光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姜喜运贪污恒丰银行股份及所产生的孳息,依法返还恒丰银行。姜喜运、赵春英受贿犯罪所得款项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姜喜运个人财产部分,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姜喜运(资料图)

据公开简历,姜喜运生于1949年11月,曾任恒丰银行行长、党组书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014年10月,姜喜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1月,经烟台市纪委会研究,并报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姜喜运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

2018年7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等贪污、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一案。

据官网介绍,姜喜运先后撰写了《商业银行经营》《金融研究与思考》《银行会计和审计质量有待提高》《房地产信贷风险及防范分析》《谈中国民营企业融资和金融支持》《审慎稳健规范发展是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金融安全区再认识》《确立“做强做大做好”的现代商业银行发展战略》《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最优规模经济问题研究》《商业银行思想政治工作与道德风险之研讨》等数十篇著作和理论文章。他还在当地获得10多项荣誉称号。

“政事儿”注意到, 恒丰银行已有连续两任董事长落马。2017年,姜喜运的继任者、 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在任上落马。

据公开简历,蔡国华生于1965年4月,早期在山东滨州工作,曾任沾化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2007年调任烟台市副市长,两年后兼任市党委书记。 2012年,蔡国华任烟台市委、副市长、市党委书记,2013年底调任恒丰银行董事长。

今年10月,据《中国经营报》报道,蔡国华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及挪用公款一案已起诉至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检方指控,2014年至2016年,蔡国华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 滥用职权,违规在恒丰银行发放薪酬、推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造成恒丰银行损失共计8.97亿余元。2014年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恒丰银行公共财务共计折合1022.97万余元。

检方指控,2006年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担任沾化县委书记、烟台市副市长、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青岛海域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实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朱殿治等8家单位或个人,在银行贷款、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帮助, 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务共计折合11.87亿余元,其中10.7亿余元系未遂。

据媒体报道, 蔡国华落马后,恒丰银行多个高管相继被查。

据官网介绍,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其前身为1987年经同意、中国批准成立的烟台住房储蓄银行。2003年经中国批准,改制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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