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代表刘曙光透露,2020年深圳的立法计划有大动作,今年的工作我们要做22项法规

快报 2020-01-11 12:44 阅读:64

1月10日,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的宝安代表团分组讨论现场。南都记者 蔡宇晴 摄

“用好用足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这是赋予了我们特殊的手段,也是给我们的任务。”2020年1月10日,在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的宝安代表团分组讨论上,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表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就要做高质量发展的高地、法治城市的示范。深圳市刘曙光透露,2020年深圳的立法计划有大动作,涉及22项法规,新制定15项。

代表称深圳参与立法的人手有限

1月10日的人大会宝安代表团分组讨论上,深圳市刘曙光称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构建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体系,面临着很多新的任务。我们要反思现在深圳的法律制度是不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加大步伐对外开放方面,还有多大的提升空间?我们的结论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所以,对现代的法律制度要进行反思、评估,根据需要,有些不适应的要修改,有些还没有的要抓紧制定。

刘曙光说,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必须要在实践中有所作为。“我们面临的困难非常大,人手是一方面,法工委240人,调的都是全国最优秀的法学专家,而我们多少人呢?连我在内是5人,真正干活的就更少了;对于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大家没有太多概念,光喊口号是没有用的,要实实在在做出东西。”刘曙光建议,要以提升、超越、变通的思维开始立法工作。“到了2020年的立法计划是要做大动作,今年的工作我们要做22项法规,新制定15项,是平常工作量的5倍左右,为5年的立法工作做一个规划安排,来保证推行示范区建设需要破解的法律问题。”

建议深圳率先搞社会救助法

此外,深圳市孙群露提到,针对民政救助这一块,目前只有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许多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类似于支出型的困难救助,在之前的暂行条例里没有划进来。现在地方的救助是紧扣最低保障这一块,这就有点过时了,跟现在的发展形势跟不上了。”孙群露说,目前有些立法实际没有真正突破,在法律上深圳应该有新的创新,“能不能在社会救助这一块,率先搞社会救助法?”

同时,刘曙光表示,关于社会救助法,多年前门就在组织起草,但因各种原因最终没有推出,今后会加快这方面的步伐,在实践中探索,率先做一个条例。

当天,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在分组讨论上表示,目前深圳被赋予了新的使命,深圳不仅要做好经济特区,还要做高质量发展的高地、法治城市的示范。

采写:南都记者 蔡宇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