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车主发票,扫码付费,显示转到个人账户

快报 2020-01-16 14:27 阅读:86

近日,胡先生先后两次在惠州上高速,在深圳布龙站下高速。在收费站时,他都是通过扫码支付高速通行费,但让他奇怪的是扣费记录却显示,他所交的通行费都是转账给个人账户,而非公司账户,这是怎么回事?

车主:收费站扫码付费,显示转到个人账户

事后,胡先生查询扣费记录,却赫然发现,这次他支付的60元高速费却是转账给了一个人账户。

胡先生的扣费记录显示,通行费转账至个人账户。

这样的经历不止一次。2020年1月2日,胡先生再次驾车从惠州开往深圳,他从惠州白云前收费站入高速,从深圳布龙收费站出高速。

扣费记录显示,这次他支付的高速费为40元,同样是转账给一个人账户。

胡先生的扣费记录显示转账给个人账户。

高速通行费转账给个人账户而非公司账户,这让胡先生百思不得其解。他怀疑其中或许存在猫腻:有没有可能有收费员用个人收取比实际要多的高速通行费,不予车主发票,从而中饱私囊?

南都记者了解到,胡先生两次行经的路线均是由水官高速出布龙收费站,两次收费的高速公路公司均为深圳清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对方称,如果公司移动支付窗口可以正常使用,则会照常使用公司的移动支付窗口进行扫码并付费,此时显示的收款方则是公司账户。

采写:南都记者 陈杰生 实习生 冯嘉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