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诉求被驳回,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

快报 2024-03-28 17:21 阅读:11

备受关注的山西“订婚强奸案”去年12月一审宣判后,今天有了新消息。据阳高县融媒体中心“和阳高”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28日,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023年1月30日,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某婚介所介绍认识。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在阳高县某小区的房屋内,席某某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席某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在这起案件中,男方一直坚持要求返还彩礼,但法院认定彩礼已经退还,拒绝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男方母亲甄女士在庭审后发文表示,她作为原告及原告代理人双重身份出庭,而女方两名被告(母女)均未出庭。庭审期间,女方表示不同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在开庭前将10万元彩礼及2枚婚戒退还给婚介。男方母亲认为法院未明确指向彩礼具体返还途径,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对方退还彩礼并非积极、主动行为。

男方母亲还提到,在庭审辩论阶段,女方哥哥对男方代理律师进行人身攻击,律师请求制止后法庭恢复正常。一审宣判后,男方当庭提起上诉,认为法院未解决关键问题,剥夺代理律师权益。男方母亲表示,不管结果如何,对方退还彩礼的诉讼目的已经达到,感谢广大网友对案件的关注。

通过男方母亲的发文,我们更加深入了解了这起“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的背景和细节,也看到了男方一家对法院裁决的不满和上诉理由。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审理,给予双方公平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