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借给董秘300万买房未及时信披 收警示函

商业 2024-04-12 08:46 阅读:25

近日,北京证监局下发了关于对凌云光、公司董事长姚毅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原因是公司在2023年10月30日向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顾宝兴提供了300万元用于购房,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过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这一违规行为让监管部门感到担忧,因此决定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警示措施。董事长姚毅、财务总监顾宝兴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声誉,也让投资者感到担忧。

而就在上个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还因为同样的违规行为被上交所监管点名。这种频繁的违规行为让人不禁要问,公司的管理层到底在想什么?他们难道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会给公司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吗?

凌云光作为一家以光技术创新为基础的公司,一直致力于成为视觉人工智能与光电信息领域的全球领导者。但是,公司的业绩却并不尽如人意,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都出现了下滑。这种违规行为无疑会给公司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让投资者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疑虑。

因此,公司管理层应该引以为戒,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作,遵守监管规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只有这样,公司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行业的领头羊。希望凌云光能够吸取教训,走上正轨,重拾投资者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