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公办教师在民校任教?官方通报,是什么原因呢?

快报 2023-11-16 17:10 阅读:22

文/Enkidu6月13日,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公布了《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其中,《实施方案》提到,教师到本校对口的民办学校开展交流任教此举进一步缩小了公民办学校之间的界限,本文将对教育轮岗这一制度进行分析。

一、学区教育差距成为实现教育公平的迫切需求在此次国家推动教师轮岗制度前,此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弥补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1996年,国家教委出台的《关于“九五”期间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各地政府要建立教师之间的定期交流制度,切实保障城乡教师流动。

在2006年,国家正式将教师轮岗制度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而在双减政策落地以后,教师轮岗的主要目的发生了转变,从之前着重关注城乡间教育公平问题,到现在对城乡、区域、学校多种类教育水平差距提高了关注度。

目前,由于“学区房”、就近入学等情况导致学区间教育资源不平衡的矛盾逐显现,因此,各地区发布的教师轮岗政策重点主要在于调控学区和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戴德梁行研究院副院长、华南区研究部董事张晓端表示“大学区招生、教师交流轮岗将有望弱化传统学区学位概念”。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教育资源均衡化其实也是破解优质学位过于拥挤的问题,体现了北京对于学区学位矛盾问题大刀阔斧改革的导向”而此次教师轮岗制度的旧事重提规模相对范围较大,北京首先做出了响应。

在2021年8月开始在东城区和密云区实施轮岗制度试点工作而据北京日报报道,2022年9月秋季开学后,北京所有区都将开展教师交流轮岗而除了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开展试行教师轮岗工作,其他地区也依次制定了地方性政策。

2022年5月,辽宁省大连市教育局印发《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明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和教师2022年5月12日,河南开封市正式启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7月4日,河南开封市首批市直初中教师交流轮岗名单公布二、势不可挡的教师轮岗呈现三大特点相对来说,目前大部分教师轮岗政策并没有涉及民办学校但在6月13日,深圳光明区印发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到在交流形式上,光明区将实施公民办帮扶交流。

教师需要到本校对口的民办学校开展交流任教《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提出要积极稳慎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加快优化义务教育结构,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因此,可以认为《实施方案》提出的对口民办学校是“公参民”学校。

虽然现在并不能确定这一措施是否会推广到全国范围,但此次教师轮岗将“公参民”学校包含在内,似乎也在预示着一种“信号”——随着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进一步规范,如果“公参民”学校实施轮岗制度获得成功,民办国际化学校教师是否也将被要求加入轮岗大军?。

综合目前多地政策可以看出,中国的教师轮岗制度主要呈现三个特点设置年限要求由于轮岗制度具有“帮扶”的性质,政策对轮岗的教师提出了年限要求,希望将更多业务能力较强且经验丰富的教师外派北京提出凡是距离退休时间超过5年,并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6年及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

而《实施方案》则将在同一所学校教师岗位连续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纳入轮岗范围对教师提出强制要求由于此前中国城市中大部分学校没有实施教师轮岗制度,且目前轮岗时间相对较长,为3-5年左右,教师需要考虑通勤时间、学校教育理念、人际关系等问题。

为了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因此政策采取强制性措施

深圳某校通知符合条件的教师必须参加轮岗;图源:网络而《实施方案》特别指出,对于符合条件但不接受交流轮岗安排的教师,由所在学校按照不服从工作安排处理绩效工资分配适当倾斜轮岗教师由于上文提到,教师可能会遭遇的问题,因此国家需要对轮岗教师提供一定的奖励措施,以促进教师对此项制度的积极性。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提到,北京市教委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和工作绩效作为校长职级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晋升,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评选、评优评先等方面工作条件之一三、公办教师进民校后反而带来更多的问题?

由于目前各地区对于“公参民”规范并不统一,而据新学说调查,此次提出公办教师去民办学校轮岗政策的深圳并没有发布关于规范“公参民”学校的地区政策,因此,新学说将以《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下称《通知》)为依据对此类轮岗方式进行分析。

公办教师去民校的合规问题《通知》在规范“公参民”学校的公有教育资源使用上,明确提出了地方政府和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虽然并非完全禁止了公办学校和“公参民”学校间的教师流动,在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负责人就《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答记者问中也提到应“规范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派出教职工的行为”,但目前就《实施方案》来看,此项政策并没有明确指出公办教师要以何种方式、何种身份去对口民办学校轮岗,而在轮岗教师是否有编制上,则更是没有提及。

因此,对于此种方式是否符合国家规范目前仍需打上一个问号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轮岗教师为非编制,去轮岗后是否会影响教师入编的进度,进而导致教师产生消极态度的情况这些问题仍有待出台更详细具体的措施对此进行阐释。

现有轮岗制度难与国际化学校匹配目前教师轮岗制度基本仅局限在公办学校内部实施,虽然此次深圳光明区试水让“公参民”学校也参与到教师轮岗制度中,但参与学校大多并非国际化学校国际化学校在教师薪资与学费方面与公办学校差距较大。

根据新学说《2021中国国际学校发展报告》,2021年中国民办国际化学校的平均学费达90,350元在另一方面,国际化学校为了打造品牌、吸引生源,也会通过支付更高的薪资聘请优质教师而作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家长将会很难接受在花费高昂学费后,学生却只能在公办教师教授的课堂上学习。

在众多问题作用下,现有教师轮岗制度将民办国际化学校纳入其中的难度很大韩国采用柔性政策、日本发放大量津贴,教师轮岗首先应当尊重教师教师轮岗并非中国首创,该制度已作为实现教育平等的方式之一被众多发达国家使用并完善。

相对来说使用教师轮岗制度的发达国家更为重视教师权益和个人意愿,且制度相对较为详细韩国在1962年和1967年分别颁布了《教育公务员任用令》和《岛屿及农村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以防止教师在统一职位或低于长期工作而引起倦怠,且为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及均衡城乡学校教育落差。

韩国教师轮岗制度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定期轮岗,此方式是由教师主动申请,调岗期限一般为定期3-5年;二是不定期轮岗,此方式又细分为生活照顾类、学校教育需要类、职位调整类、奖惩类、能力(态度)不佳、外派等,此种方式则是有校长提出。

一旦教师或学校提出申请,教育支援厅每年会基于教师流动分数、教师居住地、个人意愿等综合计算,依序进行全区教师轮岗的流动1974年,日本颁布《确保教育人才法》,明确教育公务员工资必须比一般公务员工资高日本的这些做法给予教师足够的权益保障,保证教师不会因为流动导致基本待遇发生变化。

为鼓励教师流动,日本政府制定了周全的津贴制度,概括起来主要分为三种:基本津贴、普通津贴和特殊津贴基本津贴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所有教师都能享受到的津贴,比如抚养津贴、住房津贴、交通津贴等普通津贴则是只有完成了特定考核或者执行了特别任务的部分教师才能享受,此类津贴有严格的范围限定和对应级别限制,比如特殊业务津贴,该津贴的主要发放对象是从事明显带有危险、有碍健康工作或者执行特殊任务的教师。

综合上述两个“邻居”国家制定的教师轮岗制度,我们可以看出,日韩两国在此制度上给予教师更高的选择自由度以及更丰厚的薪资奖励,相对来说更容易使教师对于此类制度的抵触感相对减少值得一提的是,日本为了解决轮岗教师“身在曹营心在汉”,于是反其道而行之,采取了教师轮岗不与考核、晋升挂钩的措施。

但新学说认为,由于目前在教师自由度和薪资奖励上相对还有更大的提升空间,因此这一措施目前在中国仍难以实施